Translations:ICANN Board/2/z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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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ANN董事會負責行使網際網路名稱與數字地址分配機構(Internet Corporation for Assigned Names and Numbers)的權力並且根據其成員出席具有法定人數要求的年會、例會或特別會議中的多數票表決結果管理其商務事宜和財產。[1]ICANN董事會在全球的代表按照ICANN章程的規定設立,既保持每一個地理區域(歐洲、亞洲/澳洲/太平洋、拉丁美洲/加勒比島、非洲和北美洲)至少由一名董事代表,任何地區的董事會成員不得超過五位。[2]在2011年12月8日以前,ICANN董事會的大部分成員都是以志願者的身份並且沒有報酬;總裁兼執行長,以及董事會主席是僅有的獲取報酬的兩位成員。報酬問題是ICANN內部長期存在爭議的問題,[3]2011年12月,ICANN董事會投票決定向每位成員每年支付35,000美元的報酬。[4] 董事會成員的的主要職責是代表ICANN的最大利益行事,而不是作為推選他們的實體、其職員或任何其他組織或機構的代表。[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