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商标信息交换库宣布了将包含在新通用顶级域项目中的新通用顶级域优先期新规。优先期有两类:
在这种优先期中,注册局可以在迟至优先期开始的那天宣布优先期,但是这种优先期必须开放60天或以上。商标所有者在优先期持续期间提交对一个域名的索求。在优先期结束时,所有的索求都由注册局登记,如果对相同域名的索求超过一个,则要通过竞拍来解决。这种优先期明显有利于权限所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