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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洲法院推翻UDRP案件
2012年1月10日,得克萨斯州北部地区的高级地方法院法官皇家弗格森 (Royal Ferguson) 发表了他的最终裁决,逆转2010年WIPO 中心涉及22个域名抢注cybersquatting的UDRP裁决。 弗格森法官命令将已转移到Public Storage 和 Apple Inc. 公司的域名包publicstorge.com,pulicstorage.com,puplicstorage.com和aplle.com重新转移回原注册人(接收者)。他还下令澳洲注册商Fabulous.com漠视UDRP对于所有余下未转移的域名之原有转移裁决,并在两天内通知法院已履行法院的命令。[1] UDRP专家组认为接收者侵犯了法定商标持有人的权利。例如,与Public Storage 有争议的该三个域名被视为与其公司商标混淆性相似。在这种情况下,基于Public Storage 证实接收者使用该域名作“停泊网页”连结其竞争对手之网站,UDRP专家组裁决Public Storage胜诉。Public Storage的商标乃全国知名。尽管如此,接收者仍恶意注册。[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