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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早的三個支持組織 edit
最初的三個支持組織包括:[1]
- 域名支持組織(DNSO)向 ICANN 董事會提供與域名系統(DNS)和IP位址相關問題的政策建議。ICANN董事會在1999年3月31日制定了有關DNSO基本機構的章程條款。[2] DNSO由名稱委員會(NC)、一般集會(GA)和包括國家代碼頂級域註冊局、通用頂級域註冊局、商業和企業實體、 網際網路服務提供商(ISPs)和連接提供商、註冊商和智慧財產權組織在內的支持者組成。[3] 2003年7月9日,DNSO經過重組後將其職責轉移給了通用名稱支持組織(GNSO)。[4]該組織於2002年12月15日在ICANN董事會採納新章程中的條款XX:過渡條款後停止了運作。[5]
- 地址支持組織(ASO)負責向ICANN董事會提供與網際網路地址的運作、分配和管理有關的建議。它由地址委員會(AC)和來自地區網際網路註冊局(RIRs),包括亞太網際網路信息中心 (APNIC)、美洲網際網路號碼註冊局 (ARIN)和歐洲網際網路資源協調中心 (RIPE)在內的代表組成。[6][1]
- 協議支持組織(PSO)通過PSO委員會向ICANN董事會提供與網際網路協議參數分配事項有關的建議。PSO委員會包括網際網路工程任務組(IETF)、全球資訊網聯盟(W3C)、國際電信聯盟(ITU)和 歐洲電信標準協會(ETSI)。[6]
- ↑ 1.0 1.1 ICANN Profile, Structure and Personnel Review. Caslon Analytics.
- ↑ DNSO Background. ICANN.
- ↑ Resolution on DNSO Constituencies. ICANN.
- ↑ DNSO Website
- ↑ Appendix B to Minutes of Board Meeting. ICANN. Published 2002 December 12.
- ↑ 6.0 6.1 ICANN Bylaws As Amended and Restated. ICANN. Published 1999 October 29.